第六部分:收益分配
76、基金的收益来源是哪些?
77、基金的可供分配收入如何进行计算?
78、基金收益分配的形式有哪些?
79、基金收益分配的频率如何?
80、基金收益分配的程序如何?
81、基金收益是否有保底?
82、我国对开放式基金的分配原则有什么规定?
基金的收益来源是哪些?
投资基金从不同渠道以不同方式获得投资收益,包括:
(1) 利息收入 :基金的利息收入包括优先股股息、债券、存款利息,对国外的货币市场基金而言,其基金资产全部都为商业本票、可转让存单或其他短期票券,收入完全都是利息。
(2) 股利收入 :基金的股利收入是指开放式基金通过在一级市场或二级市场购入并持有各公司发行的股票,而从公司取得的一种收益。股利一般有两种形式,即现金股利与股票股利。现金股利是以现金的形式发放的,股票股利是按一定比例送给股东股票作为红利。
(3) 资本利得收入 :指证券买卖的价差收入,任何证券的价格都会受证券供需关系的影响,如果基金能够在证券需求清淡、价格较低时购入,而在证券需求旺盛、价格上涨时卖出,所获价差称为基金的资本利得收入。资本利得分为已实现资本利得和未实现资本利得,相应于资本利得的是损失,它也分为已实现资本损失和未实现资本损失,构成投资基金收益的减少。
基金收益中的股利、股息、利息都是指基金已经实现的收入。至于收益中的资本利得/损失部分,应当是已经实现的投资收益或亏损。这部分收益或亏损应当计入卖出行为发生的会计年度。如果证券是分多次买入的,那么每次卖出所实现的收益还取决于所对应的买入时的成本,在买和卖的对应关系上,通常可供选择的?quot;先进先出"、"后进先出"和"按平均买入价计成本"等方式,不同的方式会对基金管理人的行为产生不同的影响,需要加以明确。基金净收益中的红利、股息、债券利息和存款利息收入,可全部分配;对已实现收益的资本利得部分,则根据具体单一基金的投资目标而定,不同的种类基金应有不同的分配方案。在海外,对于成长型基金,一般情况下,在前5年不分资本利得部分,在今后只有当市场行情低迷,缺乏投资机会时,才考虑分红,但也最好不超过当年净收益的80%;对于平衡型基金,每年将50%的净收益用于分红;对于收入型基金,可以每年将净收益的90%用于分红。这里所指的分红是指现金形式的分配,而且收益必须是弥补以前会计年度的亏损之后的净收益。
基金的可供分配收入如何进行计算?
投资基金的投资收益扣除投资基金支出的管理费、托管费和操作费用后若为正值,便是投资基金实现的利润,若为负值,便是投资基金的亏损。当投资基金实现利润后,需按基金公司章程或信托契约的规定分配给投资人。
美国规定,可用于分配的收入需是按照适当的会计惯例计算的公司累积未分配净收益。这意味着基金收益需弥补以前亏损后方得分配。美国基金收益除资本利得以外其余部分的90%以上应分配给投资者,否则,将大幅度提高基金总收入的纳税比例。资本利得可以不参与红利分配,目的是缓和将来市场低迷时可能发生的损失。例如在美国,资本利得可以不参与红利分配。日本开放式基金除储蓄型基金把资本利得保留于基金外,其收益在扣除费用后可全部用于分配,资本利得在扣除各项经费并弥补累计亏损后,将其余额的20%积存为股价变动准备金后可全部用于分配。未实现资本利得不得参与红利分配。
我国规定,基金可分配收益或称基金净收益,为基金收益扣除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扣除的费用等项目后的余额。基金收益中是包括已实现资本利得的。
基金收益分配的形式有哪些?
基金的收益分配形式有:支付现金和增加基金单位。在美国,基金分配方式一般有现金分配和自动再投资购买基金份额。美国几乎所有基金都有自动再投资条款。大部分自动再投资都不收取任何附加费用。有些基金公司还允许投资者的股利可再投资于其名下的其它基金,因此提供了更大程度的风险分散化。许多共同基金股东选择将他们的现金分配再投资于购买基金的额外股份上,而不是作为现金取出。
我国《试点办法》中规定,开放式基金的收益分配,应当根据基金契约及招募说明书的规定进行。《暂行办法》规定,基金收益分配应当采用现金形式,每年至少1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基金净收益的90%。
基金收益分配的频率如何?
在收益分配的频率上,不同国家和地区的规定和实践做法也不尽相同, 有每年分配1次的、至少每年分配1次、每半年分配1次等,总的来看,收益分配的次数越少,手续越简单。但因为基金类型、投资者种类和偏好的差异,多数基金都有灵活的收益分配方式,以满足投资者的不同需要。
我国《暂行办法》规定,基金收益分配应当每年至少1次。现在所有的封闭式基金中,只有基金泰和每年分配2次,其他基金每年分配1次。
基金收益分配的程序如何?
在基金收益分配的程序上,分配指示由基金管理公司下达到基金托管机构,由托管机构将核准的分配金总额拨付给指示的收款人。
我国开放式基金的收益分配可以由基金管理人或过户代理人办理,由基金管理公司下达支付指令给基金托管机构,由托管机构将核准的分配金总额拨付基金管理人或过户代理人。基金管理人或过户代理人决定投资者应得红利金额并负责支付给投资者。对选择现金分红的持股人,在直销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或过户代理人可以直接向投资人支付现金或通过支票付款,汇入投资者银行账户。在代销的情况,应由基金管理人或过户代理人将款项支付给销售代理人,由其办理直接对投资者的支付。选择红利再投资的投资者,其累积投资的基金单位则应直接由过户代理人按合适的净资产值重新购买基金单位,增加其持有的基金单位数。
基金收益是否有保底?
在我国,由于开放式基金的推出尚处于试点阶段,部分投资者可能会提出保底的要求,开放式基金为了便于发行,也可能会考虑推出具有保底的基金。但由于当前我国股市风险较大,基金管理公司的主要优势在于股市投资方面的专家优势,不宜做出保底的规定。目前,我国所有的封闭式基金,都没有保底的规定。开放式基金也不会保底。
我国对开放式基金的分配原则有什么规定?
根据我国《暂行办法》的规定,基金收益分配应当采用现金形式,每年至少1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基金净收益的90%。《试点办法》对开放式基金的收益分配,并没有作具体的规定,只规定:"开放式基金的收益分配,应当根据基金契约及招募说明书的规定进行。"因此,《暂行办法》中的规定对开放式基金也将有指导意义。
总结有关法规的规定,我国开放式基金收益分配原则应遵循以下原则:
(1) 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基金净收益的90%;
(2) 基金收益每会计年度分配一次,目前应采用现金形式分配;
(3) 基金当年收益先弥补上一年度亏损后,方可进行当年收益分配;
(4) 基金投资当年亏损,则不进行收益分配;
(5) 每份基金单位享有同等分配权。
不同基金应在各自的招募说明书中明确规定自己的收益分配原则及方式,为投资人提供投资参考。此外,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应载明基金收益范围、基金净收益、基金收益的分配对象、分配原则、分配时间、分配数额及比例、分配方式、支付方式等内容。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先由基金管理人拟定,经基金托管人核实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